备战汇算清缴|前期准备那些事之税收优惠管理新模式带来的涉税风险
2016-10-30 胡绵鹏
备战汇算清缴|前期准备那些事之税收优惠管理新模式带来的涉税风险
2016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劳动节迎来了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务人职业生涯能经历我国二十多年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幸甚。也为财务人这一年定下基调—忙碌。
进入四季度,营改增试点进程已趋平稳,企业营改增制度建设基本完成,是时候把注意力转移到企业所得税事项上了,即日起,胡说财税将与您切换到汇算清缴工作模式。第一期和大家聊聊汇算清缴前期准备工作那些事之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新模式带来的涉税风险。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行动的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税务机关弱化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事前管理,加强优惠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
自2015年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大写的风险。所得税优惠实行全面备案管理新模式,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备案场景如下:
就这么简单、便利。所谓备案,就是企业在自行判断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前提下,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但我们必须意识到,税务机关的工作重心和管理方式将发生转变,从“重审批、轻管理”转移到“重管理,优服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优惠事项备案资料时,只是进行形式审核,由纳税人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实施有效的风险管控程序是应对税收优惠管理新模式的唯一出路。
一、如何备案
1.1备案时间
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企业一年内多次备案。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1.2备案频率
1.2.1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实行有条件一次备案制: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比如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在第一次备案后,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一直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到改优惠完结而不需要进行二次备案。
1.2.1企业享受除定期减免税以外的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1.3备案分类
1.3.1正常备案: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第一年备案后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备案
1.3.2更正备案:仍然符合优惠事项规定,但备案内容需要变更的,企业在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不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当主动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1.4总分机构备案的特殊事项
1.4.1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4.2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1.4.3是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优惠事项的备案管理,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风险点及管理:
1、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能不能适用优惠政策基本是企业自己说了算!这下心里没底了吧!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务必有确定的政策支持,同时
2、零压力备案:税务机关留存的备案资料极少,备案前留存备查资料的收集、内部审核非常重要。
3、留存备查资料保存期限10年: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税会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该优惠事项有效期结束后10年。建议建立科学的留存备查资料管理制度。
4、履行备案手续≠对所备案事项进行确认:履行备案手续,仅相当于履行告知义务,税务机关并未对该事项进行实质性确认。
5、减免税条件变化的后续管理:建议每年对税收优惠条件进行重新评估,已不符合条件的应停止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
6、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方式登台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建议税收优惠事项自查制度,应对可能增加的稽查风险。
本期备战汇算清缴就和大家聊到这里,下起和大家聊聊年底账务检查和预审。